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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对74家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

“对高能耗、高污染行业实行专项加价的差别电价政策和惩罚性电价政策。”记者昨日从省物价局获悉,从2004年开始,湖南对电解铝、铁合金等8个高耗能行业中属于国家淘汰类、限制类的666家企业用电每千瓦时分别加价0.3元和0.1元,促使其中649家企业实现产业升级和关停。至2011年底,属于国家限制类、淘汰类企业仍在进行生产的仅17家,其中限制类8家,淘汰类9家。

  从2010年开始,湖南对74家超能耗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,至2011年底已有51家企业通过技改达到国家和省规定能耗标准,停止执行惩罚性电价,大幅度降低了能源消耗,减少了污染。

  同时,湖南及时出台燃煤电厂脱硫每千瓦时加价1.5分政策。2008-2011年四年减少二氧化硫排放136.81万吨,平均每年减少34.2万吨。

  目前“3+5”城市群上网电量脱硫率已达100%,全省统调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建设和改造率达100%。

  湖南水资源丰富,但季节性矛盾突出。为促进节约用水,改善水质,湖南按照补偿成本原则,适当调整自来水价格,增强了全民节水意识。许多企业都开始自主进行技术改造。株洲智成化工实施节水技术改造前,每天生产用水达10万~15万吨,现在使用循环用水系统,每天只需2万~3万吨。受此影响,株洲自来水用量也从以前最高的105万吨/天,大幅下降为40余万吨/天。

  同时,湖南开征污水处理费并打进水价,分批将13个省辖市、88个县市污水处理费分别提到每吨平均0.7元和0.55元,年筹资11亿元,有力地推动了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。截至目前,全省投入运营的污水处理厂达133座,日处理污水能力、污水处理率分别由2008年的195.2万吨、52.05%、上升到528.5万吨、77%。长沙污水处理量、污水处理率分别由2008年的36万吨/日、35%上升到2011年的124万吨/日、95%,两项指标实现成倍增长。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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